虚者直补,实者宜泻。《灵枢·经脉》篇说:“盛则泻之,虚则补之……陷下则灸之,不盛不虚以经取之。”《灵枢·九针十二原》篇说:“虚则实之,满则泄之,宛陈则除之,邪盛则虚之。”都是针对虚证、实证制定的补虚泻实的治疗原则。
(一)虚则补之
“虚则补之”、“虚则实之”,是指虚证的治疗原则是用补法,适用于治疗各种慢性虚弱性病证。对于各种气血虚弱者,诸如精神疲乏、肢软无力、气短、泄泻、遗尿、乳少以及身体素虚、大病久病后气血亏损、肌肉萎缩、肢体瘫痪失用等,常取关元、气海、命门、膏育、足三里和有关脏腑经脉的背俞穴、原大,施行补法。达到振奋脏腑的功能,促进气血的化生、益气养血、强身健体的目的。
(二)陷下则灸之
(三)实则泻之
“盛刚泻之”、“满则泄之”、“邪盛则虚之”都是泻损邪气的意思。可统称为“实则泻之”。实证治疗原则是用泻法,或点刺出血。例如,对高热、中暑、昏迷、惊厥、痉挛以及各种原因引起的剧痛等实热病证,在正气未衰的情况下,取大椎、合谷、太冲、委中、水沟、十宣、十二井穴等,针用泻法,或点刺出血,即能达到清泻实热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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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病属本虚而标实,正气已衰退,则应泻实与补虚兼顾,或者先行补虚,而后泻实。例如,对邪实正虚的吸胀病,一味泻实或单纯补虚都是片面的,唯有虚实同治、攻补兼施才是理想之策。
(四)宛陈则除之
“宛”同“瘀”,有瘀结、瘀滞之义。“陈”即“陈旧”,引伸为时间长久。“宛陈”泛指络脉瘀阻之类的病证。“除”即“清除”,指清除瘀血的刺血疗法。《素问·针解篇》说:“宛陈则除之,是出恶血也。”王冰注云:“宛,积也;陈,久也;除,去也。言络脉之中血积而久者,针刺而除去之也。”指出由络脉瘀阻而引起的病证,应以三棱钟点刺出血,属于“实者泻之”的范畴。例如,由于闪挫扭伤、毒虫咬伤、丹毒等引起的肌肤红肿热痛、青紫肿胀,即可选用局部络脉或瘀血部位施行三棱针点刺出血法,以活血化瘀、消肿止痛。如病情较重者,可以施行点刺出血后加技火罐,这样可以排出更多的恶血,促使病愈。其他如键鞘囊肿、小儿瘠疾的点刺放波治疗也属此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