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据了解,海关对高层次人才回国(来华)工作物品进出境时提供通关便利措施。能否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答:海关简化高层次人才回国(来华)工作物品通关手续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快速验放。对高层次人才携带进境的工作物品,现场海关一律验凭人事部、教育部或者其授权部门出具的高层次人才身份证明和填写的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其他单证当场放行。
二是申请免税进境的个人生活自用物品不限次数。对回国(来华)长期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申请免税运进的个人生活用物品,海关不限次数,均按照规定办理免税审批手续。同时,对已获人事部、教育部或者其授权部门批准回国(来华)连续工作1年以上或定居,但尚未取得境内长期居留证件或者《回国(来华)定居专家证》的高层次人才,海关可凭人事部、教育部或者其授权部门出具的书面说明文件,先予放行他们已经运抵口岸的自用物品。
三是不予查验。为方便高层次人才进出境,对他们所携科研、教学用品和自用物品,情况正常的,海关均不开箱查验。
问:高层次人才进出境时有什么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吗?
答:即将回国(来华)工作或定居的高层次人才在进出境前,应认真阅读《办法》,遇有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咨询当地海关或者海关总署;应提前按照规定向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教育部国际交流合作司以及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政府人事、教育主管部门办妥有关高层次人才身份证明,并在进出境时主动递交给海关;应注意相关法律责任,避免违规情况发生。高层次人才携运科研、教学用品和自用物品免税进境时,应选择海关的“红色通道”通关,并按照规定的方式填写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主动向海关书面申报;回国(来华)长期工作或定居的高层次人才按照规定征税运进的自用车辆,属于海关监管车辆,在1年的监管期限内,车辆不得擅自转让、出售、出租、抵押、质押或者作其他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