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所举办的第11届国际教育巡回展及第三届留学工作与多元化人才北京论坛上,教育部国际司教育涉外监管处处长陶洪建表示,针对跨境教育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我国将加强对跨境教育质量的监管,进一步加大相关工作的力度。 陶处长指出,跨境教育并不是今天才出现的新事物,只是由于全球性推动教育服务贸易的进程遇到了不少问题,所以包括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所倡导的以跨境教育来推动全球教育服务贸易发展的理念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认同。但是,无论是以跨境教育的旗帜推动教育国际化合作,还是以教育服务贸易的标牌来加强教育国际间的交流,质量问题总是最受关注的,而且也是问题最集中的领域。 与一些跨境教育比较发达的国家相比,我国的跨境教育起步比较晚,规模不大。但是,我国对跨境教育质量的监管却非常重视。为了适应中国加入WTO之后的工作需要,我国教育部还在2002年专门设立了教育涉外监管专职机构,具体负责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领域的监督与管理工作。不过,总的来说,我国的跨境教育质量监管体系还处在逐步形成和不断发展中。 据陶处长介绍,我国的跨境教育质量监管领域广泛,包括出国留学、中外合作办学、教育国际展览、教育国际考试等等,出国留学质量问题一直是跨境教育质量监管的重点。近一时期,中外合作办学影响日益增大,也逐步成为跨境教育质量监管中一个新的重要领域。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发展,尤其是外向型人才需要快速增加,我国公民出国留学人数一直呈增长趋势,从2002年到2004年,出国留学人数已连续三年超过10万人。但是,在出国留学中间主要是自费出国留学中也出现了一些质量问题。一部分人出国留学带有很大的盲目性。尤其是一些家长不考虑自己孩子尚缺乏独立生活和学习能力,盲目地送孩子出国,留学效果较差。一些国家过于看中教育出口或者称教育贸易所带来的经济收益,对其学校质量缺乏有效的监管,直接导致我国留学生在国外频繁遭遇困难。部分留学中介开展业务不规范,有意利用留学人员对外国学校了解情况有限而进行服务欺诈,部分留学人员甚至因此到国外后流落街头。针对这些问题,我国政府主管部门一个时期以来先后采取了一些措施,包括向社会推荐美国等21个国家近万所学校名单,以保证留学人员能到国外质量可靠的正规学校学习。就出国留学活动中的突出问题发布"留学预警",以树立留学正确导向。建立了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通过网站公布与出国留学相关的政策、国外情况等各种信息,致力于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制定和颁布了《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示范文本)》,以规范留学中介的业务活动。与此同时,还加强了与外国政府的工作磋商,督促保护留学人员合法权益等等。从社会反映看,这些措施已经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效果,主要是留学逐步理性,影响出国留学质量的恶性案件减少。同时,一些国家政府也开始更加重视如何维护中国留学生利益,并采取措施加强对其学校的管理。但是,由于相关问题的复杂性,从有关情况看,留学质量保证和提高目前仍是我国出国留学面临的一个难题。总的看,由于教育更多的与经济利益发生了关系,过去不可能发生的情况现在也会出现。与传统的留学相比,出国留学质量监管确实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一个非常现实的难题是很多国家都有完善的法律体系,但一旦出现留学生利益受损害的问题,依法处理起来,诉讼期限过长,学生利益难以及时得到有效维护。所以,我国政府主管部门今后还应继续采取有效措施继续推动留学质量问题的解决。一是应继续通过收集和发布信息作好留学引导工作。比如:为鼓励和保证出国留学人员到比较好的学校留学,至少是到质量有一定保证,不会轻易倒闭的学校留学,应做好现有21个国家学校名单的完善修改工作,并增加公布其他我国公民留学目的地国的正规学校名单。应继续就涉及出国留学质量的突出问题发布留学预警,以有效及时地保护我留学人员利益。另外,应对目前采集并公布各国学校资 料和留学市场动态情况的工作模式进行总结和改革,争取与相关国家政府或相关机构开展合作,使信息的采集和发布更加标准化,更加科学、更加权威。二是应推动建立我国留学人员境外教育权益保障协调机制。。目前在不少国家,我国留学人员人数均属第一,所以应通过协商,促使有关国家建立针对我国留学生的权益保障司法援助机制以及政府及时救济机制,使我国学生境外教育权益获得切实保障。当然,政府主管部门也应继续加大对违规留学中介和非法留学中介的查处力度。 而谈到中外合作办学,陶处长强调,中外合作办学是我国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的一个重点,经过10 多年的发展,这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提高质量问题仍是中外合作办学所面临的挑战。当前中外合作办学中存在的一些需要改进的方面,类似如何确保中外合作办学正确的办学方向,如何防止低水平重复,引入真正的优质教育资源,如何加强在招生、收费、颁发证书等方面的管理,如何遏止资质不良的境外机构与国内不具备办学条件的机构违规办学等,都与质量问题密切相关。 进一步提高中外合作办学质量,要从内外两个方面着手,首先应重视国际上对跨境教育质量问题的关注。其次,必须立足于《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相关法规的全面贯彻实施,尤其是要立足于推动一系列能解决实际问题的工作措施的实施。 陶洪建指出,当前,国际上对跨境教育质量问题有很多探讨。有的专家将国际上跨境教育的挑战非常精辟地归纳为两个问题,即留学生的水平是否达到了本土学生的水平?海外课程的教学效果是否达到了在本土课程的实施效果?有的专家将跨境教育质量问题具体概括为,通过虚假信息宣传误导消费者;教授劣质课程,降低学生入学标准,降低学生毕业标准;教师及教学设施水平较低,颁发劣质文凭或证书等。最近两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贸易组织已连续几次组织专家,召开关于跨境教育质量的会议探讨跨境教育质量保障问题。在这些会议上所进行的讨论以及形成的共识,尤其就跨境教育质量保障所设立的标准,已在国际上产生一定影响,将对跨境教育问题的解决和进一步提高跨境教育质量起到越来越重要的推动作用。我们应充分利用这些成果,更主动参与相关的讨论,加强与相关国际组织的合作,并以此为依托,推动建立有利于保证和提高中外合作办学质量的信息沟通机制和质量管理平台。 另一方面,应在全面贯彻《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相关法规的基础上,充分认识合作办学质量管理与提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在入口资质环节,过程质量控制环节 出口质量环节和处罚与责任追溯环节建立起系统的工作机制。第一、应依法实施对中外合作办学的行政监督与管理。落实《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实施办法》中关于监督与管理的专门条款,重点是加强与质量最为密切的招生、教学、发证等环节的监管。第二,依法开展评估。实现通过评估能确实提高办学质量的目的。评估的关键点应放在办学的社会效益上。第三,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引进的引导和把关。依靠专家分国别向社会介绍主要国家教育资源情况,尤其是质量控制体系,国际、国内对教育资源的评估和评价情况。与此同时,向社会公布、介绍中外合作办学外方合作伙伴的详细情况,特别是外方授予学位所必须教授的课程、达到的基本要求等。这样,既可引导和鼓励中国办学机构与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合作办学,也可向就学者做出最佳就学选择提供信息帮助。与此同时,还应借鉴其他国家在跨境教育质量管理方面的经验,逐步建立中国对境外教育资质的鉴定标准,使中国对境外教育资质的鉴别更科学和合理,使中外合作办学更加国际化。第四,加强与国外质量监管部门的合作。要求国外教育质量监管部门建立在华合作教育机构的质量监管制度,包括定期开展对其教育机构的质量评估。中外合作办学主管部门要通过公布其评估结果等方式将外方评估作为加强中外合作办学质量管理的重要方法之一。第五,加强中外合作办学证书的认证工作。把证书的认证作为监管中外合作办学质量的一个重要手段,防止国外一些教育机构借颁发文凭,搞“劣质教育倾销”。第六,加强对中外办学的社会监督与管理。要依托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搭建中外合作办学的全国信息平台,开发覆盖全国,既能反映取得办许可证时的基本信息,又能跟踪反映实际办学情况的中外合作办学信息公示系统,将合作办学主要信息和动态情况及时面向社会,对全国的中外合作办学实施及时有效的动态监管。还应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推动中外合作办学的社会认证工作,通过积极推动社会机构对中外合作办学进行认证,主要是通过认证标准的开发和确定,促进各中外合作办学单位办学质量的提高。 陶洪建特别强调,全球化进程越来越快的背景下,国际上跨境教育面临着更大的发展机遇,但也面临挑战,质量问题将是各方必须应对的最大挑战。我国在推进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的过程中,应认清全球跨境教育开展的形势,全面筹划,从容应对。要从抓好出国留学、中外合作办学这两项重要工作入手,及时总结经验,使我国其他各种形式的跨境教育不断发展,质量不断得到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