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瑞士高等教育概况
瑞士联邦政府承认的正规高等教育机构主要由三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为十二所公立大学和四所联邦研究所,公立大学中的两所联邦高工(苏黎世联邦高等工业大学、洛桑联邦高等工业大学)和四所联邦研究所,由瑞士联邦内政部下属的联邦高工委员会管辖,公立大学中的其他十所为州立大学,分别由各大学所在地的州政府管辖,均有博士学位授予权。
第二部分为享受政府补贴的四所独立学院,这四所独立学院享有大学促进法规定的政府拨款补贴资格,其中圣加仑师范学院是专门培养初、高中学师资的高等院校,毕业文凭按学制换算相当于师范专业本科学士学位,其他3所学院均与当地大学合作办学,但享有自主权,办学目标以培养研究生(硕士、博士)为主,主要招收大学毕业后的学生,学制因专业而异,博士学位由合作伙伴关系的大学颁发。
第三部分为七所培养高级职业技术人才并从事应用技术研究的联邦高等专业学院。学制因专业而异,一般为二至四年,所颁发的毕业文凭Diplom(FH)不能等同于正规大学的毕业文凭Diplom,没有博士学位授予权。
二、关于瑞士酒店管理学校和其他私立学校
近年来,部分中国学生及其家长由于对瑞士酒店管理学校和其他私立学校的性质、层次、水平等情况缺乏了解,在选择学校时出现了一些问题。
首先应该指出,瑞士任何一所大学中都没有酒店管理专业。洛桑酒店管理学院(Ecole Hoteliere de Lausanne)是唯一一所被瑞士联邦政府承认为正规高等学历教育的酒店管理学院,于1997年并入瑞士西部高等专业学院(HES-SO),在瑞士所有的酒店管理学校中,只有该校的毕业证书才被瑞士政府承认为高等学历文凭。
除洛桑酒店管理学院以外的其他酒店管理学校,以及一些工商管理学校、财经金融学校、语言学校、“国际学校”等,均属不被瑞士政府承认为正规学历教育的私立学校范畴。但多冠以“大学”或“学院”的名称对外招生,以盈利为目的,且学费昂贵。
瑞士政府视这类私立学校为企业,要求其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商业注册,依法纳税,因此办学是合法的,但联邦教育行政部门没有把这类学校纳入其管理范畴,对此类学校持不承认,不管理,不评论的态度, 即在法律范围内,政府不承认这些学校,也没有义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