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提高中外合作办学质量,要从内外两个方面着手,首先应重视国际上对跨境教育质量问题的关注。其次,必须立足于《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相关法规的全面贯彻实施,尤其是要立足于推动一系列能解决实际问题的工作措施的实施。
陶洪建指出,当前,国际上对跨境教育质量问题有很多探讨。有的专家将国际上跨境教育的挑战非常精辟地归纳为两个问题,即留学生的水平是否达到了本土学生的水平?海外课程的教学效果是否达到了在本土课程的实施效果?有的专家将跨境教育质量问题具体概括为,通过虚假信息宣传误导消费者;教授劣质课程,降低学生入学标准,降低学生毕业标准;教师及教学设施水平较低,颁发劣质文凭或证书等。最近两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贸易组织已连续几次组织专家,召开关于跨境教育质量的会议探讨跨境教育质量保障问题。在这些会议上所进行的讨论以及形成的共识,尤其就跨境教育质量保障所设立的标准,已在国际上产生一定影响,将对跨境教育问题的解决和进一步提高跨境教育质量起到越来越重要的推动作用。我们应充分利用这些成果,更主动参与相关的讨论,加强与相关国际组织的合作,并以此为依托,推动建立有利于保证和提高中外合作办学质量的信息沟通机制和质量管理平台。
另一方面,应在全面贯彻《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相关法规的基础上,充分认识合作办学质量管理与提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在入口资质环节,过程质量控制环节 出口质量环节和处罚与责任追溯环节建立起系统的工作机制。第一、应依法实施对中外合作办学的行政监督与管理。落实《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实施办法》中关于监督与管理的专门条款,重点是加强与质量最为密切的招生、教学、发证等环节的监管。第二,依法开展评估。实现通过评估能确实提高办学质量的目的。评估的关键点应放在办学的社会效益上。第三,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引进的引导和把关。依靠专家分国别向社会介绍主要国家教育资源情况,尤其是质量控制体系,国际、国内对教育资源的评估和评价情况。与此同时,向社会公布、介绍中外合作办学外方合作伙伴的详细情况,特别是外方授予学位所必须教授的课程、达到的基本要求等。这样,既可引导和鼓励中国办学机构与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合作办学,也可向就学者做出最佳就学选择提供信息帮助。与此同时,还应借鉴其他国家在跨境教育质量管理方面的经验,逐步建立中国对境外教育资质的鉴定标准,使中国对境外教育资质的鉴别更科学和合理,使中外合作办学更加国际化。第四,加强与国外质量监管部门的合作。要求国外教育质量监管部门建立在华合作教育机构的质量监管制度,包括定期开展对其教育机构的质量评估。中外合作办学主管部门要通过公布其评估结果等方式将外方评估作为加强中外合作办学质量管理的重要方法之一。第五,加强中外合作办学证书的认证工作。把证书的认证作为监管中外合作办学质量的一个重要手段,防止国外一些教育机构借颁发文凭,搞“劣质教育倾销”。第六,加强对中外办学的社会监督与管理。要依托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搭建中外合作办学的全国信息平台,开发覆盖全国,既能反映取得办许可证时的基本信息,又能跟踪反映实际办学情况的中外合作办学信息公示系统,将合作办学主要信息和动态情况及时面向社会,对全国的中外合作办学实施及时有效的动态监管。还应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推动中外合作办学的社会认证工作,通过积极推动社会机构对中外合作办学进行认证,主要是通过认证标准的开发和确定,促进各中外合作办学单位办学质量的提高。
陶洪建特别强调,全球化进程越来越快的背景下,国际上跨境教育面临着更大的发展机遇,但也面临挑战,质量问题将是各方必须应对的最大挑战。我国在推进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的过程中,应认清全球跨境教育开展的形势,全面筹划,从容应对。要从抓好出国留学、中外合作办学这两项重要工作入手,及时总结经验,使我国其他各种形式的跨境教育不断发展,质量不断得到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