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华裔新加坡籍男子肖恩找到记者,询问外国人怎样在中国结婚。
肖恩说,他去年回到重庆老家探亲时,结识了沙坪坝某高校教师刘某,并在今年国庆期间举办了婚礼。由于我国对于婚姻实行的是登记制度,夫妻俩商量后,决定就在重庆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但肖恩不再具有中国国籍,所以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在长沙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记者对此采访了重庆今一律师事务所律师连毅。他说,《婚姻登记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结婚,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第四条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因此,肖恩应到重庆的民政机关办理婚姻登记。连毅说,肖恩的妻子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肖恩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肖恩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关或者有关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