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于2003年4月入籍公民,我母亲2006年8月获美国绿卡。我有三个兄弟姐妹:大姐,1960年8月生,丧偶,有一女(1986年6月15日生);二姐,1963年12月生,已婚,有一女(1990年4月25日生);弟弟,1967年12月生,已婚,有一子一女(1999年1月及2001年10月生)。请问:
1)以我的身分申請兄弟姐妹移民,需交什么表格?大姐和二姐的女儿可否一起申请?他们是否已超龄?
2)可否能以我母亲的身分申请我大姐及其女儿?
答:
1)你可以以美国公民的身分为自己的兄弟姐妹申请移民。你需要填写移民局I-130亲属关系申请表格,目前移民局的费用为190美元。你可以在移民局的网站(www.uscis.gov)上下载该表格。你大姐和二姐的孩子需要填写在移民局表格中,但他们的孩子肯定会超龄。
2)你母亲是美国永久居民,可以为自己的未婚子女申请移民,但排期几乎和兄弟姐妹类移民排期不相上下。除非你母亲有把握成为美国公民,否则你为你兄弟姐妹申请移民更为便利和有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