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台湾移民到美国四十年的彭智信,因应聘蒙地贝娄市政府职位而受到歧视,于是诉诸法律以法力争,但遭到法院拒绝。经过五年不懈的抗争,法院最终同意受理。
彭智信表示,华人在美国不同程度地受到歧视是一个事实。他希望受到歧视的华裔,应该以法力争,不应轻言放弃。
2001年11月,拥有美国大学硕士学位的彭智信去蒙地贝娄市应聘市政工程师,经过面试后他参加了笔试,笔试的得分应该超过了录用的标准70分。不过,彭智信并没有接到录用通知。当他向蒙地贝娄市政府询问时,没有得到不录用他的原因,当他要求公布笔试成绩时,也没有得到回音。而后他向劳工平等委员会进行咨询,经分析,没有录用他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年龄问题。在劳工平等委员会的支持下,他对蒙地贝娄市提出了民事诉讼。
不过诉讼的过程却是非常的艰难,这种艰难并非是彭智信败诉,而是法院根本不受理此案。就这样,在五年多的时间里,针对法院不受理案件,彭智信多次提出上诉,在无钱聘请律师的情况下,他自己与法官周旋。今年的11月21日,彭智信向联邦中区法院提出,由于审案法官不公正对待华裔原告,因此应该更换。根据法律程序,被更换的法官要提出书面请辞,而后由上诉法院首席法官指定新的审案法官。
彭智信指出,经过了五年多的抗争,他的上诉案才有望得到审理,让他感触太多。他是美国公民,具有美国硕士学位的教育背景,英语流利,但是在申请工作的过程中受到歧视;而在上诉的过程中,也感受到了对华裔的歧视。他在旧金山当律师的孩子说,华裔在法庭上受到不公正待遇的情况经常发生。彭智信说,他个人的情况尚且如此,语言、身份都不行的新移民所受到的歧视或是不公正待遇的情况可想而知。
他表示,他在上诉书中举出了多个华裔受到歧视的案例,其中包括1854年一位华裔矿工被白人George Hall谋杀而法官判George Hall无罪等案例。他还特别提到,北加州两个小城ONO和IGO的来历。据他介绍,当年华人在此地做工,但是没有排队去领工钱,因此白人拿枪射杀华人,华人在无奈的情况下只有说“哦不(O No)”,也有人说“我走(I Go)”,因此有了ONO和IGO这两个地名。一百多年过去后,华人的权利仍然存在问题。
彭智信认为,华裔在为争取自己平等权利的道路上、在争取得到公正待遇的过程中,任重道远。但是这其中最重要,就是在受到歧视的时候,要发出自己的声音,并坚持不懈的进行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