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签证需要有下列的要求:
1. 宗教组织工作具有职业素养和才能的牧师,宗教工作人员。
2. 申请人进入美国之前至少两年的宗教职业生涯。
3. 该外籍移民在该宗教组织中是必需的。
4. 该宗教组织在美国是真实存在并被认可的。
5. 该宗教组织需授权该外籍移民进行宗教服务的活动。
6. 申请人需提供在申请的职位工作上至少两年。
申请EB-4需要很多证明资料,例如:宗教组织详细的免税资格证明、宗教的权威人士出具的信件证明其之前一直是信徒并解释申请人将如何继续其宗教工作,还有薪金如何支付。
EB-4签证持有人的配偶和小孩,也可以同时获得此签证。
第五优先:投资人士/投资移民
申请人要在美国投资开办一间新的企业,创造最少十个工作职位给美国公民或美国居民。视工作所在地的失业率高低,其投资金额在要50万至100万元。美国投资移民每年有一万名额,有3000 名保留给到乡村或失业率高的区域的投资者。
投资移民一般分为三类:
(A)『新企业』投资,包括创新企业或重组旧企业。
(B)扩张现有的企业,可以投资或注资以增加资产或员工四成以上,也就是注资后,资产或员工人数,都为原有规模的一点四倍。
(C)『困难企业』之投资,企业在注资之前的12到14个月,损失了资产价值的五分之一。
美国的投资移民是投资及实际的经营及投资,但投资者不需要有任何经营的经验或教育程度,唯一的条件就是有足够的资金。
投资者经批准后马上获得临时绿卡,投资者如果符合条件,例如聘用十个美国员工正常的工资及相关文件资料,在两年到期之前的90天申请即转换为正式绿卡。
目前投资移民有百分之八十一的投资移民来自亚洲,百分之九为欧洲投资者,百分之五从南美洲,其余来自世界其他各地,其中亚洲投资移民却以中国大陆、台湾的投资者为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