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调派人员签证 Intracompany transferee Visas (L-1)
1、L-1签证为客户带来的好处
*满足开发美国市场的需要;
*全家(指配偶及未满 21 岁的未婚子女)都可以去,小孩可以读公立学校;
*在美生意做起来后,可通过第一类劳工移民优先申请绿卡,全家都可以获得;
*如果公司实力雄厚,可办多个 L-1 签证,家属都可去美国;
*签证为多次往返,可自由进出美国。
2、目的/用途(Purpose/Eligibility)
L-1为跨国公司短期性工作签证,是发给将被派往去美国分公司、子公司、附属公司或合资公司工作的人员,该外国母公司必须是在美国境外,与其美国分公司的关系是母子公司或关系企业,母公司必须拥有其在美分公司50%以上的股份或控制权。
跨国公司有关词汇定义:
*母公司(Parent):是指母公司或总公司
*分公司(Branch):是指同一公司的分支机构或分部办公室
*子公司(Subsidiary):是指一个独立性质公司,但其股权属于母公司
*附属公司(Affiliate):是指关系企业公司,其上级控制权属于同一公司或集团
*合资公司(Joint Venture):是指由两家或多家公司合作的合资企业
L-1签证种类:
*L-1A:跨国公司经历建议走此类,为今后按跨国公司经历第一类优先移民做好准备
*L-1B:专业人才(如:会计、工程师,要有相应的证书和文凭,专业人才要通过第二、第三类劳工移民,过程较慢)
3、条件与要求(Qualifications)
*在中国有正常运作的公司;
*公司有必要到美国开展国际性业务;
*在美国开公司,并且从事与中国公司有关的业务;
*必须在美国当地雇人,创造就业机会;
*美国法律对投资额无要求,但数额要合理,适合在美国所从事的生意,至少20-30万美金,50-60万美金更好。
4、签证的特点
*如果公司在美国刚建立,第一次只签 1 年有效期。如果在美国已有业务,第一次就可以签 2 年。如果业务在美国能开展起来,以后可延期 2 年,每次要看业绩,最多可延 6-7 年,期满后如拿不到绿卡,就要回国。
*多交美国移民局 USD$1000 快办费, 15 天就可以得到移民局的决定,是所有到美国长期签证中最快的 1 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