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星岛日报讯,加国的难民申请可分为聆讯、上诉和人道理由3个阶段。渥太华10年前就声称要遣返被拒绝申请的难民,但除了1994年曾经有过一次行动之外,多年来都给予这些被拒难民申请人工作签证,容许他们在本地生活。正是这种暧昧态度令他们滞留加国,陷入进退两难的局面。
资深移民大律师卢登堡(Cecil Rotenberg)指出,多伦多、满地可和温哥华等地的团体都曾经作出行动;温哥华的代表甚至曾经到渥太华抗议,但至今未有任何结果。
他知道移民部长立意解决这个积压多年的问题;不过移民部的官僚就毫无兴趣去理会这些被忽视的人。他相信,被拒的难民申请人如果能够组织起来并一齐以人道理由提出申请,就可以形成一股压力,逼使政府正视问题。大约要一两年时间汇集各地的个案之后,他计划向法院提出集体诉讼。基於法律程序要花上数百万元的顾虑,渥太华极可能予以妥协。
官国荣等人在1994年以250个华人申请个案,成功为全国数万人破例取得「移民类别的延缓递解令」。他说,这些人大部分从事低下层的劳工职位,又有纳税;因此政府应该基於人道理由让他们取得合法的身分留下来。他支持移民部订下的一些大原则,包括:滞留超过3年、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对加国无害、以及没有依赖社会福利,能够自力更生,对社会和经济有贡献。初步估计全国有超过一万名被拒难民申请人滞留加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