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外籍劳工是技术人员,移民部规定了最低技能标准,即,只有澳大利亚职业标准分类榜(Australian Standard Classification of Occupations, ASCO)中所列的职业才是外籍劳工可以申请的职业。ASCO职业榜是移民部根据就业和劳资关系部发布的劳工市场预测而设立的,并根据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随时对ASCO职业榜作出调整,增加或减少职业种类。
ASCO榜将职业分为四类:1、经理和行政管理人员;2、专业人员、3、相关专业人员、4、技工。用人公司在填写1068表格时,要填写外籍劳工来澳所做的职业,如所填职业未被列入ASCO榜中,移民部将不予批准。
在薪酬标准方面,移民部规定,外籍劳工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2002年11月1日移民部公布的最低年薪标准是35828澳元,这一数字与澳大利亚职工年均工资数相等。这一工资标准不包括:食宿、娱乐、红利、回扣、旅游假日、医疗保险、交通费、差旅费、养老金,及其他非工资福利。
对于偏远人稀地区的用人公司,移民部将适当放宽对最低技能和最低工资的要求。
三、被提名人申请签证
申请人及其赡养人(配偶、18岁以下未婚子女)申请签证时需填写1066表格,提交职业技能证明和工资标准。移民部对申请人进行审核的内容有:
- 雇主是否具有商务担保资格,或海外公司;
- 所申请的工作是否经过移民部批准,并持有移民部的确认函;
- 申请人是否享有应有的工资标准和技能,及其他素质;
- 体检合格;
- 符合其他有关法律规定。
移民部对申请人要进行技能评估,确定申请人是否具有所需技能和经验。如果申请的工作是需注册或执照的职业,申请人须提供相关注册或执照证明。此外,移民部还要对第二申请人即被赡养人进行审核。
移民部对外籍劳工更换雇主或更换工作有严格的规定:凡持有临时长期商务签证的人抵达澳大利亚后,不能失业,也不可以更换雇主,不许做与所申请工种不同的工作,不许在为雇主工作的同时,为其他人打工或自营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