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默默穿好衣服。出门的时候可乐问你没事吧?我头都没回,不是我不想,我连回头的气力都丧失了。事实上我再没机会回到那个房间。等我想回去的时候已经太晚了。
别的男人都想和我做爱,惟独可乐不要我。即使我脱光了衣服的样子很诱人。
爱和性是两回事。可乐好就好在他分的很清楚,所以我就爱他。
我打电话给以前公司的CEO。他带我去了民族饭店。一进门我就脱光了自己的衣服。既然可乐不要我,那我就把自己贱送给想要我的人。一整夜,那个入了美国籍的男人野兽似的在我身体上不停的耸动。当我疼的叫出声的时候他就加倍蹂躏我。其间可乐打了几个电话进来。每打进一个我就要那个男人再来一次。可乐一共打了六个电话……我们天亮前的最后一次性爱和第一次一样是在血的润滑下完成的。
他看到了我的血迹,笑着说和我结婚吧。我歇斯底里的喊:其实你就是我叫来的一个男妓。他耸了耸肩膀走出房间。我知道那个男人没诚意娶我,他只是想独个占有我的下体。
我身体上全是淤青和伤痕。睁大眼睛瞪着天花板,我没哭。我知道壁纸上绘的金色云朵里根本没有上帝。
1998年的冬天,在北京,我几乎每天和男人做爱,有时还不只一次。男人全当我是荡妇,有人把沾着精液的避孕套塞进我阴道的深处。
我生下来不是婊子,但我是婊子的坯子。我以前男朋友骂的对,他应该去做预言家,赚钱一定比他编程来的容易。可乐不要我我也没理由把自己送给别人。我是下贱,贱到骨子里。不是恨使我堕落。我堕落,因为我生来就是披着天使外套的魔鬼。
我换了手机号码,换了住址,换了公司。可乐找不到我,如果他后来找过我的话。
世界上的男人有三类:太监,色狼,可乐。可是第三类不属于我。所以我生活里的男人只有两种:太监和色狼。
菲和她老公来北京看我。她老公看到我说你变化好大。我问他我是不是老了没以前漂亮了。他抱着儿子认真的点点头。菲轻轻打了他一下,责道:“这呆子!真是不会说话。你别介意,他就是这么个老实人。”我听出了她声音里的幸福,我庆幸自己当年还晓得拉上被子遮羞。有一刹那我怀疑他那时面对我的裸体也不会怎样。因为他当年就爱菲,他义务过来喂小狗就是为了接近他心爱的菲。
我能不确定,我不能确定没发生的事情。我只能怀疑,我怀疑世界上的男人还可以做其他分类。骑在我身上的不过是其中的几个杂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