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第一阶段被“迷魂汤”灌得迷迷糊糊以后,学生终于要决定:接下谁抛出来的“绣球”。
等到大学把热情洋溢的“录取通知书”寄出以后,大学就摆出一副任人宰割的样子:好吧,我们能给的条件(主要是指资助的条件)都给啦,实在有意见请提出来,可以再商量。附上“报到卡”。如果决定接受我们的录取,请在5月1日前把已贴足邮票的‘报到卡’和押金支票寄给我们……
接下来,大学就隔三差五地发出试探性的电子邮件(甚至来电话):邀请回访学校;给予申请更高一级奖学金的资格;要求你在大学建立一个电子邮件户头;邀请你上网与学校的教授和学生聊天……
这个时候,学校总是用商量的口吻与申请者进行交流,总是小心翼翼地提醒学生:决定是否接受学校的录取的期限很快要到了,你需要把回执卡寄回学校;期限已经过了一个多星期,仍未受到你的回执卡,我们假设不是邮件寄丢就是你已接受其他学校的录取;我们仍然对你感兴趣,我们可以把最后决定的期限延迟到6月15日……
一旦你把回执卡和400美元定金寄出去。由于你已经是“他的人”了,学校又会神气十足地用通告学生的口气规定你必须在某月某日前完成某三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