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年,德国留学的免费政策,使德国成为一个热门的留学目的地。2007年1月,德国留学政策在四大方面作出了微调,分别为学费、学制、打工和入学条件,引起了学生和家长的关注。那么,变化后的政策是怎么样的?需要如何应对?2007年1月底,笔者采访了上海中智国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欧洲部资深教育咨询专家朱蕙菁老师、上海莘远国际教育服务有限公司留学顾问孙媛和上海外服新通国际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高级咨询顾问安智勇。
变化一:学费收费已成为一种趋势
2005年1月,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废除了对第一学位课程以及与此衔接的硕士课程免收学费的禁止令。到目前为止,一共有7个联邦州宣布收取学费,包括对留学生收取相应的学费,并且越来越多的联邦州开始或者计划收取学费,使收取学费成为一种大的趋势。2006/07冬季学期起,下萨克森州和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开始收取学费;2007年夏季学期起,巴伐利亚州、巴登符腾堡州以及汉堡开始收取学费;而自2007/08冬季学期起,黑森州和萨尔州也将开始收取学费。同样,有些联邦州则短期内不收学费,如萨克森州承诺在2010年不收专业学费。
多数联邦州要求学生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学业,一旦超出了这个时限或者对于第二学位的学习,则要收取相对比较昂贵的学费,每学期为500到1500欧元不等的学费。但是,对于博士而言,除了黑森州外,基本上所有州都免收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