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高中毕业生或未能通过“全国统一高考”进入中国大学学习,是不符合德国大学的入学要求的,其申请大学(包括预科班)通常情况下均遭拒绝。
3、大学毕业生入学资格的认可
中国大学毕业生,如果在德国大学选择的专业属于原来学习的专业范围(如工科,理科,医科,文科,经济学科,法律学科等),有关专业的教授会根据申请人曾学国的基础和专业课程多少以及学习成绩和现状考试成绩折算,一般可以免除1学年,重点大学可免除2学年。该生可插入第三学期或者第五学期学习。但是如果中国的大学毕业生更换专业方向,则需要从头读起,至于对于原来的学历承认多少,则由教授视情况而定。
中国大学毕业生还可以进入德国大学和高专的“专业进修班”学习。要求申请者已获得学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验。一般修4个学期的课程,考试合格,即可获得高专硕士学位。除个别情况外,通常不能继续读博士学位。
4、硕士毕业生读博士学位的要求
在德国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者应有中国高校的硕士学位,且成绩优良,有较强的独立工作和科研能力。所选课题内容在本领域应该是领先的,独特的,并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在德国进行研究的必要性。攻读博士学位,要求在德国大学正式注册,除获特许外,必须通过DSH(德语入学考试)。
正式申请前,应通过各种途径替自己找好合适的指导教授,即“博导”(Doktorvater)。证得其同意后,即可办理具体的申请手续。欲了解详细情况可以与教授本人或者学校外事处以及系办公室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