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概况(四)
选举(Wahlen):
基本法规定,每个年满18周岁,在德国至少居留3个月,并且未被取消选举权的德国公民都有选举权(aktives Wahlrecht)。原则上每个至少拥有德国国籍一年,并在选举之日年满18岁,未被取消选举权或由于判决而丧失被选举权或担任公职权的人,都有被选举权(passives Wahlrecht)。
每个选民有2张选票,他用第一张选票选举他的地区的候选人,用第二张选票决定议会中各党派的席位分配。因此,德国人根据人员比例选举法选出大约600名联邦议院议员,再由他们选举联邦总理。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成立以来,已经进行了14次联邦议院选举。1998年参加投票的公民占82.2%。今年9月22日将举行第15次选举。
政党(Parteien):
基本法规定,只有在联邦一级选举中至少获得选民所投第二票的5%(fünf Prozent der abgegebenen gültigen Zweitstimmen)或3个直接席位(drei Direktmandate)的政党才能进入议会,这就是百分之五限制条款(die Fünfprozentklausel/Fünfprozenthürde)。 该规定的目的是,根据魏玛共和国(die Weimarer Republik)的经验避免政治上的四分五裂并保证能产生有统治能力的大多数。
1998年第14届联邦议院选举后,议院中共有6个政党,它们是:基督教民主联盟(CDU),基督教社会联盟(CSU),德国社会民主党(SPD),自由民主党(FDP),民主社会主义党(PDS)以及90联盟/绿党(Grünen)。
基民盟(CDU)在巴伐利亚州不设州组织,而基社盟(CSU)只存在于巴伐利亚州。然而,基民盟(CDU)和基社盟(CSU)在联邦议院中共同组成一个党团,这两个传统上右翼的政党面向两个基督教选派(katholische und evangelische konfessionen)的选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