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签证上通常都注明去某城市读某大学有效。抵德后更换城市必须申明令人信服的理由,由当地(即城市B)外国人管理处酌情决定。
80.得到签证后,因入学时间紧迫不能按期到校注册怎么办?
在这种情况下,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大学外事处,并询问能否适当延期报到,或请求保留学习位置,顺延一个学期。但申请的是有“名额限制”的专业可能会有困难。
为避免此种情况,建议您事先写信请求大学外事处寄来“申请证明”,以便提前办理护照和签证手续。
81.怎样操作才能比较顺利地获得入学通知和留学签证?
关键是申请者的学历、业务能力和德语水平均符合申请入学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可在申请大学之前先申请参加一项在中国举行的“赴德留学初审”程序。这一工作由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驻华使馆文化处留德人员审核部”( Akademische Prüfstelle, APS) 负责。审核内容包括学历、基本专业能力和语言水平。该审核部对申请者的正面评估在大学决定录取时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同时它还可以直接受理北京辖区及上海和广东辖区的留学签证申请,从而免去签证预约和面谈等手续,有助于顺利获得,但不受理语言或语言留学签证。
82.是否自费赴德留学都必须参加这一初审手续?
参加初审程序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成功地申请入学和获得签证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但按目前申请入学和申请签证的规定,是否参加这一程序完全是自愿的。另外,参加初审须交纳一定的费用。
83.通过什么途径能够得到有关“留德初审”的具体信息?怎样同“留学人员审核部” (APS) 取得联系?
欲了解有关信息,请直接同该处联系。“留学人员审核部”(APS) 的通信地址和电话如下:
地址:北京朝阳区东三环北路8号
亮马河大厦2号楼3层0311 - 0321室,APS。
邮编:100004
电话:(010)6590 7138传真:(010)6590 7140
84.为证明12000马克以外的留学费用来源提交哪些材料最为合适?
最为合适的证明就是申请者在德国银行个人帐户上存入足够数额的马克,当然也可提供在境内、外银行帐户上可支配的人民币或外汇存款证明以及其他有力的财力证明等。
85.个人如何办理“存款户头证明”和汇款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