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谈
申请人必须亲自到自己居住、学习、工作的地方所属的领事馆来申请签证。相关人士(如校方代表、亲属、朋友等)可提供书面材料,让申请人面承签证官,但不能陪同申请人来面谈。
领事馆 传真 领事区域
北京 86-10-6532-3178 除成都、广州、上海和沈阳领事区域外其它省市
成都 86-28-558-3520 四川、云南、贵州、西藏、重庆
广州 86-20-8186-2341 广东、福建、广西、海南
上海 86-21-6433-4122 安徽、江苏、浙江、上海
沈阳 86-24-2322-2374 辽宁、吉林、黑龙江
申请人需携带下列材料:
·已填写好的申请表DS-156中英文各一张,DS-158中英文各一张,两张2X2英寸(大约为50毫米X50毫米)正方形,头像居于正中的照片;
·对于16周岁以及16周岁以上的申请者(北京,广州,沈阳)或16周岁至45周岁的男性(上海),需准备已填写好的附加申请表DS-157中英文各一张;
·由中信实业银行出具的830元的签证申请费(2002年12月1日开始实行);
·有效护照,如以前有出国经历的,请出示旧护照或证明材料;
·I-20(合格证书);
·TOFEL、GRE或GMAT等成绩单原件;
·学历证书、学校成绩单(如签证时还没拿到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需要开在读证明);
·美国学校的录取书或奖学金的证明信和重要的来往信件;
·签证所需财力证明文件:一年半所有学费和生活费资金的证明(硕士,且有奖学金);两年所有学费和生活费资金的证明(硕士,且无奖学金);两年、两年以上的所有学费和生活费资金的证明(博士)。以您的、配偶或直系亲属的名义存的定期存单原件,和由银行开具的存款证明(包括以往旧存折记录等),证明您在银行有足够的存款来完成您的学业。交由出资人签署的申明书,如果出资人有很多的资产,您还得提交他(她)工作的证明,收入的证明;公司的中英文简介,营业执照,会计师认证过的财务报表,公司银行帐户的对帐单,公司拥有房产证明,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等。还可能涉及股票的对帐单等。
·根据情况有时需要:申请人的房产证、驾驶证、私车行驶证、户口本、结婚证、孩子出生证和家庭生活照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