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受理费标准
新的收费标准自2004年11月22日起生效
申请人在递交申请前需要支付相应的申请受理费。因为受理费是用来支付受理你的申请过程中所需要的花费,所以即使你的申请没有成功,受理费也是不能退还的。受理费中已经包括了邮寄费用。
移民的永久居住权费(RPRF)是唯一可被退还的费用。如果移民申请未获批准,或申请人撤回申请,或者在使用签证前申请人放弃移民加拿大,那么永久居住权费可以退还给申请人。
*无论申请被拒签还是被撤销,受理费均不退还。
付费方法:只限加元(CAD),人民币(RMB)或美元(USD)(美元付费仅限于蒙古国公民或居民)。其它种类货币均不接受。
移民服务
加元($)
人民币(¥)
美元($)
(仅限于蒙古国公民或居民)
移民申请
主申请人 -独立移民-
$550
¥3,795
$462
主申请人 -商业移民
$1,050
¥7,245
$882
随行家属
配偶/普通法伴侣/年满22周岁的受赡养子女
$550
¥3,795
$462
22周岁以下的受赡养子女
$150
¥ 1,040
$126
永久居住权费
每位申请人(不包括未婚的受赡养子女)
$975
¥6,730
$819
访问者(临时居民)服务
加元($)
人民币(¥)
美元($)
(仅限于蒙古国公民或居民)
临时居民签证申请
一次入境签证
$75
¥520
$63
多次入境签证
$150
¥1,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