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因公普通护照研修人员,申请停留1个月以上签证者,须提供无犯罪记录公证书2份学历证明2份、合同书和健康证明各1份。 移民签证 西班牙历史上是大量向外国移民的国家,近些年也接收一些外来移民。西班牙没有专门的移民法,有关移民问题均在《外国人在西班牙的权利和自由》中予以规定。对于申请移民西班牙的外国人,法律规定下述4种情况可以申请移民签证:(1)西班牙公民的配偶;(2)西班牙的公民在国外18岁以下的子女或在国外领养的子女;(3)西班牙公民在国外的父母(包括养父母);(4)西班牙公民在国外居住的兄弟姐妹因无子女投靠者。
具备上述条件的外国公民,可通过在西班牙定居的亲属,向当地移民局提出移民定居申请。申请移民签证,必须由申请人亲自到西班牙驻华使馆面谈。一家多人同时申请签证时,可派一人作代表前往面谈。
面谈时须持有下列材料:
(1)申请人的有效护照;(2)由申请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证处出具的并经我国外交部和西班牙驻华使馆认证的亲属关系公证书正本;(3)申请人在西班牙的亲属姓名,详细住址、居留证正本或经西班牙有关警察局认证盖章的副本;(4)签证申请表一式4份,申请人本人照片4张。使馆受理签证申请后,上报西班牙外交部,待批准后,通知申请人前往使馆办理签证。过境签证订妥联程机票、停留不超过48小时者,免办过境签证。否则应办过境签证,允许停留5天。签证有效期为3个月。出入境检查 入境:所有入境旅客无需疾病免疫证书。可带入卷烟200支,雪茄烟50支,烟丝250克;酒精22度以下2立升,超过22度的酒1立升;自用照相机2个。对比塞塔和外汇携带入境没有限制。
出境:对非居住者离开西班牙时携带出境的外汇及欧元有限制。在有可能携带超过限额以上的比塞塔、外汇出境时,有必要事先在入境时向海关申报以取得证明。西班牙对携带名人美术品出境有限制,除出示收据,还要接受严格的实物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