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2 美国公民的未婚夫(妻)的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L-1 国际公司受调派人员;
L-2 L-1的家属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M-1 职业学校的学生;
M-2 M-1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N 特殊移民的配偶,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O 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运动方面有特殊成就,来美寻求其继续工作,配偶,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可同行;
P 运动家、艺术家、演艺人员在美国团体交换计划下,配偶,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可同行;
Q 国际文化交流人员;
R 神职人员;
NATO-1至NATO-7 北大西洋公约驻在美国境内的外国人及有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