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签证发给外国政府驻美的外交人员,他们即使拥有社会安全号码也不可为雇主国工作。
B-1签证是一种业务考察签证,持该种签证的外国商人可以在美国从事与他们本国公司业务有关的活动。这些商人不可从美国的任何来源领取酬劳。
B-2签证发给来美观光的外国人,B-2签证持有人在美最多只能停留6个月。美国政府最近实施的签证豁免计划,允许某些国家的国民免签证进入美国,不过他们必须符合美国的规定,并且计划在美停留90天以内。
C-1签证是一种过境签证,持该签证的旅客经由美国转赴其他国家。C-1签证不是一般的签证,持有人绝不可在美国工作。
D-1签证发给飞机机员和船员等。D-1签证持有人在美国不可工作或改变身份,在美只能停留29天。
E签证是在美外资公司的重要签证项目。E签证事实上是一种没有限期的签证。持有人第一次可获5年的签证,以后延期也很容易申请。E签证持有人每入境美国一次即可获得1年的停留时间,所以他们有可能永远不必再申请签证。
E-1签证发给在自己国家和美国之间从事实质贸易的公司和个人。
E-2签证则发给在美国的企业中投下相当资本的外国人。E签证只发给与美国订有贸易和投资协定国家的国民。
F-1学生签证发给来美国在获认可的学术性学校读书的外国学生。F-1签证持有人通常在读书期间是不准工作的。F-1学生毕业后可由就读学校的外国学生顾问推荐申请工作实习。工作实习不能超过12个月。F-1学生在毕业前也有6个月的工作实习机会,不过不管是在毕业前或毕业后实习,全部工作实习时间只有12个月。"麦当劳法律"是在麦当劳速食店游说之下通过的法案,该法允许美国公司雇用外国学生每周工作20小时,不过先决条件是他们必须曾经公开招募美国人工作,并且在60天内找不到适当的美国人或任该工作。学生毕业后仍可继续持F-1签证的好处是,雇主可以立即雇用外国学生工作,不须经过移民局的申请手续。不过,学生就任的工作有限制,一定要与他们的主修科目有关。
G签证发给在联合国之类国际组织工作的职员。G签证持有人不可在他们组织之外的地方工作,除非经过移民局的许可。
H-1a签证发给来美担任短期注册护士的外国人。
H-2a签证发给从事短期或季节工作的农工。这些人必须在自己国家拥有住所,而且不拟放弃这个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