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11美国遭受恐怖主义分子袭击后的几周内,调查人员发现至少有两名劫机犯是持学生签证进的美国。对此,有的美国领导人主张对这类签证实行严格的限制。加州参议员黛安娜·范斯坦建议实行6个月的暂停期,在此期间不再发放新的学生签证。虽说范斯坦最近已经放弃了这一提议,但国会仍在考虑制定限制学生签证的法律,另一些议员则建议对外国学生在美国大学所学的科目加以限制。
9·11事件发生后美国政府急于做出反应,其所为有可能是弊大于利。那些提出来的种种限制,将使世界数千名无辜的大学生受到惩罚,其中也包括很多中国学生,而对保护美国免受恐怖分子袭击却于事无补。
事实上,美国的学生签证制度的确需要改革,但必要的改变并非是目前华盛顿所提出的那些,而是应该建立更公正更人道的学生签证制度。我对这一问题的看法源自我在北京大学时的经历。在2000-2001学年度,我在那儿教授美国合同法。我的很多学生都想在北大毕业后去美国留学。
对于打算将来在跨国公司法律和财务领域工作的年轻人来说,出国学习英美法对他们具有无可争辩的极大好处,他们可以看到这些法律的日常运作。此外,无论在美国还是其他国家,外国留学生具有潜在的能力,可以使国家间联系得更加密切,造福全世界,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就是一个范例。作为一个加纳人,他在两个美国大学——位于明尼苏达州的马卡里斯特学院与麻省理工学院——获得了学位。在刚刚过去的一年里,安南被授予了诺贝尔和平奖。中国第一个摘取诺贝尔桂冠的人很可能此时就是正在申请去美国大学读书的学生。
但是进美国大学需要从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得到签证。对于中国学生来说,情况则很不利。在中国,美国大使馆的签证官对40%的申请学生签证的人拒签;而沙特,19名9·11劫机者中15个人的故土,却提供了一个有意思的对比。根据最近《华盛顿邮报》的报道,美国在沙特的使馆对申请签证的人的拒签率只有3%。
在中国,几乎所有学生签证被拒的原因都是所谓的“有移民倾向”条款。这一条款禁止向那些在签证官眼中完成学业之后想留在美国的人发放学生签证。这一条款如果只限定针对那些打算利用签证而非法移民的人,那它是有意义的。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并没有这一限定。这一禁令不仅适用于那些未来的违法者,也适用于那些打算合法居住在美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