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一天,ADELAIDE来了封客套信,说按法律不可REVIEW,欢迎重新递签。
我气愤,继续发传真。
过了一周,一个MANAGER发信来说,重新看了我的材料,认为CASE OFFICER没错,按法律不可能RECONSIDER,欢迎重新递签。
我觉得澳洲这种自称民主的国家也不过如此-----官官相护,官僚作风,很失望,看见电视的老外就嗤之以鼻,听到英语就想吐!!!不过读了一半(UQ),不该放弃,所以只好重新第签,3。18签收。
怎料3。22日即收到EMAIL PVA,FN还是04140**没变,CASE OFFICER没变,信里先强调上次的拒签决定作废,CASE IS REOPENED,因为上次an error of law was made!!!!------惊讶死我了!!
今天又收到EMAIL,说因为拒签的CASE REOPEN,所以3,18的申请是没必要的,所有资料及申请费将退还--------
现在觉得澳洲确是民主国家,又觉得老外可爱了。我想在民主国家,自己的权利还是要靠自己争取的。这次也许是我到处投诉奏效了。
以后大家要是因资金不够或其他定量的原因被拒,一定要看看签证官有没算错,然后据理力争,到不同部门投诉,以争取自己公平的权利。毕竟我们是顾客,是上帝,:)不能傻乎乎的被欺负。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