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资料表明,在我国疾病谱中,脑卒中已跃居第二位,脑卒中的致残率高达62.6%~70%,其中50%生活不能自理。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我国尚未在全国范围建立有效的脑卒中康复体系,而康复对脑卒中整体治疗的效果和重要性已被国际承认。据世界卫生组织资料显示,脑卒中病人经康复后,第一年约60%可达日常活动自理;20%需要一定帮助;15%需较多帮助;仅5%需全部帮助。且30%工作年龄的病人在病后一年末可恢复工作。由此可看出我国在脑卒中的预后方面与国际上的差距。
造成这个差距的主要原因是,很多患者、相当数量的医生,及一些医疗行政部门错误地认为,康复是一种昂贵的医疗投入,对其疗效也存在疑问。那么究竟如何?最近,由中国康复研究中心牵头,由全国15家大型综合医院参与的国家“十五”攻关课题———“脑卒中三级康复方案的研究”从临床经济学的角度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研究。
对脑卒中患者进行为期半年的大规模前瞻性临床经济学研究在我国尚属首次,研究内容涉及医疗直接费用(药费、检查费、康复治疗费、治疗护理费、辅助设置费),间接费用(误工费),各种费用的构成比以及三级康复方案的成本效益和成本效用分析。经过半年的追踪观察结果显示:接受系统三级康复的患者病后2~6个月中,其医疗直接费用、非医疗直接费用、间接费用等,均低于同期对照组。康复组平均为33587.5元,对照组平均为42158.8元。而且康复组成本/效益比和成本效用比分析均好于对照组。由此看出,系统的三级康复对于脑卒中患者的功能康复非常必要,不但可以提高患者的生存质量,而且可以减少医疗投资,是非常值得在全国进行推广的方案,特别是社区康复机构的建立,不但可以大大降低医疗成本,而且非常有助于患者改善其功能状态和生存质量。
为什么对照组没有康复治疗费用
的支出反而总费用高于治疗组呢?通过构成比的分析看出,对照组的费用主要在药费、辅助设施费这两方面。由于患者缺乏正确的康复指导,使得患者自己寻找一些非正规的治疗方法,特别容易受一些虚伪广告的影响,花了很多冤枉钱,比如对照组中有的患者购置各种所谓的治疗仪,这些产品动辄上千甚至数千元,还有的患者购买一些所谓的特效药,价钱也非常昂贵,这样无形中增加了患者的经济负担,而且没有取得任何效果。反观康复组,由于得到正规的康复治疗,不但使其丧失的功能得到恢复或改善,使得其日常生活能力和生存质量得到明显改善,而且不会将费用投入到那些无效的治疗上,因此,得到了理想的成本效果比和成本效用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