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那篇讲述个人出租房屋以来所遇种种苦恼的短文,自发表以后,在众多留学生和新移民中引起悍然大波,砖头瓦块四面袭来,其中不乏谩骂和人身攻击之类。讨论问题吗,各有各的观点,这不足为怪。为了明辨是非,我觉的还有必要再次重申自己的观点。
首先,请听我讲述一段自己亲身经历的故事;事情发生在十几年前,我随一个市的代表团去德国慕尼黑参加工业博览会,二十几人住在一家不算很大的旅馆里。一位乡镇企业的老总在洗手间用自己带来的电热杯烧水冲茶,不料想将洗脸池台面烤焦了一块,原来那块看似大理石的台面是塑料的。
旅馆的管理人十分恼火,强烈要求代表团赔偿,且索价极高。声称这是由于中国人违背了旅馆规定,所以赔偿是惩罚性的,否则就报警,扣下那位老总打官司。经过几天艰难的讨价还价,最后赔了他们七千德国马克。
这件事弄的整个代表团灰溜溜的,我们不仅损失了金钱,更重要的是因为这个人的失当行为丢了全体成员的脸,也丢了中国人的脸,你怎能说那个人仅代表他自己而不会影响其他呢?
或许,这个例子有点特殊,不足以说明个体行为一定和必然影响群体。但是,从哲学角度讲,群体是由个体组成的,个性中包含着共性,共性中体现出个性 。于是,当另一个不同利益的群体攻击这个群体时,总是挑出该群体中个别成员的不当行为作为例证并推而广之,论断这个群体的缺失。
现在回到房东和房客的论题,大家都认为个别留学生房客的不良行为不能代表整个留学生群体有问题,把所有留学生都归入“垃圾” 的观点有失偏废。同样,个别不良房东的表现也不能代表房东这个群体的整体面貌。然而我所强调的是,无论房东还是房客,大多数是中华民族受过高等教育有知识讲文明的一代,作为群体的一员,就不能只考虑个人利益,而应当主动自觉地去顾及和维护自己所在群体的利益和形象。俗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天下” ,这个人或许不是坏人,甚至做过许多好事,但是因为某件事做法不当损害了别人就有可能传的沸沸扬扬、世人皆知。所以,欲避免授人以柄,就要时时处处严于律己。
还有的人将住旅馆和租住到房东家里相提并论,我认为这两者存在着极大不同。前者是你同许多住客共同生活在一个大环境里,虽然接受统一的服务,但个人的小环境却相对独立,自己的生活习惯一般不会同其他住客的利益发生冲突,因而可以较多地得到保留。而后者则是你进入了另一个家庭的私人领域并与他们起居在同一个房檐下面,个人的习惯就很有可能与房东的利益发生碰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