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美国生活,很难体会美国人对狗的宠爱。美国的狗,大概比人少不了多少。一家人养两三只狗的并不少见。逛超市若不懂英文,一不小心就可能把狗食专柜的东西买回家当罐头吃(我的一位中国朋友即有此光荣经历)。把小宠物狗当成家庭一员而每晚允其充当“第三者”睡卧于夫妻之间,也是司空见惯的。前总统克林顿的爱犬数月前不幸葬于一中学生的车轮下,弄得克氏夫妇伤心了好一阵子。尽管警察判定属狗违章,但肇事女学生还是痛哭不已,其父更不断向新闻界解释自己女儿如何爱狗,说此事件将给女儿带来终身痛苦。在这样一个把狗当人看的国度,吃狗肉成为真正大逆不道。去年纽约一家电视台播出韩国某餐馆杀狗吃狗的本台记者目击记,轰动一时。纽约的韩国社区居民赶紧反击,列出大量证据证明那家远在东亚的餐馆所杀所吃并非狗而是一“土狼”,并向电视台提出强烈抗议。连唐人街的中国人也加入了抗议行列,弄得电视台经理不得不致函韩国社区加以解释。(后来也有大胆的韩国人在报上发表评论,说仅有200 年历史的美国人有何资格对有着悠久饮食文化的韩国人指手划脚,韩国人即使吃狗也不是美国那类宠物狗,就像韩国人把耕牛当成朋友而不能因此指责美国人杀牛吃牛一样。)
无论如何,面对助手如此敏感的问题,我只“王顾左右而言它”:“很多中国人也不吃狗肉的,特别是在大城市……”谁知她不依不饶,蓝蓝的大眼睛继续盯着我:“那么你吃狗肉吗?”看着她一副严肃认真的样子,我完全失去了说真话的勇气,只好也严肃认真地摇了摇头。她立刻释然,说她如何如何痛恨别人杀狗吃狗。我相信,如果我的回答是相反的,极可能对她的感情有所伤害,我们之间的合作和友谊也无疑会立刻终止。
如果不“信”,会怎样?
在美国去各大小商场购物,出口处从未见过任何检查或防盗装置,更未见到把门的保安。顾客偷点小东西真是天不知来地不知。事实上美国超市失窃的现象也是有的,有段时期还较严重,前不久某女电影明星不也曾在超市偷窃?
和美国朋友探讨此事时,他们都会耸耸肩说,这是没办法的,说商场总是竭力避免任何对顾客不信任的痕迹,因此即使有人监视,也会非常隐蔽,常常是挂一而漏万。但他们又说,在美国偷盗的犯罪成本是相当高的,哪怕是偷一件小东西,一旦败露,其记录将跟随你终生。这话我信。有一次大学里举办盛大的人才招聘活动,我发现,其中不少工作岗位在招聘员工时都有一条规定:近15年内没有偷盗、诈骗或其他罪案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