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3:递交材料遵守指南
申请者应当遵守以下指南以确保你的申请及时得到审理:
a.递交申请时一并交齐所有要求的材料。
b.按照一种逻辑顺序排列好材料。
c.在递交签证申请之前,不要把材料寄到签证处。
d.在递交申请之前,仔细阅读并记录本网站和签证表格上的所有信息。
e.不要用任何夹子、订书机、或者文件夹来装订您的材料。
建议4:假如拒签还可申诉
如果申请被拒签、但是申请者还希望能够去爱尔兰的话,申请者可以提出申诉,或者递交一份新的申请。如果申请者决定递交一份新的申请,该申请人以前的签证申请记录将被考虑在内。如果申请人认为签证结果不正确,也可以向申诉官提出申诉。在第一次申请时,对于一些申请,签证处可能只对其中部分材料进行调查核实,然后做出决定。但是在申诉时,申请材料的每一方面都会被重新核实。当申请人得到签证结果的通知后,会收到一封拒签信,其中详细列举出被拒签原因。
建议5:“C”、“D”类签证有所不同
持有有效签证并不一定说明你有权在爱尔兰停留。签证上的日期仅仅表示签证持有人必须在该日期之前将此签证出示给移民局官员。在爱尔兰允许停留的期限由入境处的移民局官员决定,并取决于你的旅行的目的。爱尔兰法律规定不签发永久居住签证。如果你预计的停留时间少于90天,而且你的签证申请已获批准,那么你的签证属于“C”类签证。获准入境后,你可以在爱尔兰境内停留最多不超过90天。只有非常例外的情况,你才可能会获得延期。如果预计的停留时间大于或等于90天,而且签证申请已获批准,那么该签证属于“D”类签证。获准入境后,在抵达爱尔兰90天之内,必须到当地警察局注册。签证申请人每次进入爱尔兰都要持有有效的签证,包括从英国进入爱尔兰也必须有有效签证。此规定也同样适用于现在在爱尔兰已获得居留权的人。根据爱尔兰法律,获得签证的人不允许从事与签证种类不符的活动或者出于与签证目的不相符的其他目的而在爱尔兰停留。想在爱尔兰从事与其所持有的签证种类不符的其他活动的人必须离境,申请一份新的签证。申请人在等待新签证期间不可返回爱尔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