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出示证据一定要是原件,这是基本的法律常识。”原告代理律师说,被告不但没能携带证明原件到场,而且被告所出示的证明复印件中缺少一位郭姓医生的从业资质证明,一位姓黑的医生的执业资格证上,也没有东城区卫生局的公章。
后经法庭协调,被告将在1个月内将16人的从业资质证明原件提交给法庭,并由法庭核实证明的真实性。
焦点三
医院是否有生产药物资格
原告代理律师称,患儿在东四医院治疗期间,一直服用东四医院自己生产的中成药“血宁胶囊”。原告认为,东四医院不具备生产该药物的资格,并且被告只提供了“血宁胶囊”生产批号的复印件,无法质证。原告向法庭出示了东四医院开具的药单,上面只写着中成药和中药,对于它们的具体名称、成分则非常模糊。
被告律师承认“血宁胶囊”是东四医院生产的,下次可以提供生产批号原件,也可以给出医药单中中成药的具体名称以及中药的成分。
【新闻回放】
求医
今年年初,患急性淋巴M2型白血病的王欣文、查智才等患儿入住东四医院。患儿家长王占飞、查远茂表示,之所以选择东四医院治疗,是因为该医院承诺对贫困家庭的白血病患儿进行救助。经过几个月的治疗,患儿王欣文、查智才的病情未得到相应缓解,而家长却数次筹钱,向医院交纳治疗费用七八万元。
离院
今年4月初,部分患儿无奈离开东四医院。此前,患儿家长质疑东四医院在救治过程中,医药费用和医治手段与院方在宣传中提到的情况存在差异。
起诉
11月6日,曾经在东四医院进行救治的5名患儿的家长又从内蒙古、新疆等地来到北京,以违反医疗服务合同为由将东四医院告上法庭。此时,5名患儿中已有4人相继去世。11月21日,按照法律程序,该案转换原告,将原来已经去世的患儿做原告,改为其直系家长为原告再次立案。
信报记者 王萌 任宏
实习生 胡楠